王中宇:抛弃共产主义,才是中国腐败犯罪的深层原因
友人推荐何家弘的《中国腐败犯罪的原因分析》一文,称其为“这是把中国腐败问题阐述得最清晰的好文”。上网一查,此文发表于《法学评论》2015年第1期,经共识网转载(http://www.21ccom.net/articles/china/ggzl/20150408123346.html),现在网上广泛流传。
此文首先对中国的腐败状况进行了评估,其结论是:
“在已经实施的腐败犯罪中大约有一半未被发现;在已经检举揭发或偶然事件而被发现的腐犯罪中大约有一半未能查证;在已经获得相关证据的腐败犯罪中大约有一半未能处罚。如果这三个推断比较靠谱,那么三个50%相乘的结果就是:受到处罚的贪官大概只占实在贪官的12.5%。换言之,腐败犯罪的黑数可能高达87.5%。”
作为草民,我不掌握相关资料。何家弘的文章能在《法学评论》上发表,想必了解一些内情,其结论想必基本可信。他进一步指出:“虽然中国不是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但腐败问题也是相当严重的,而且已经从个体性腐败发展为制度性腐败和社会性腐败。”
这里何家弘列举了导致腐败发生的三个逻辑上可能的原因“个体性腐败”、“制度性腐败”和“社会性腐败”。对此,他的判断是:“当代中国造成腐败泛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体原因,也有制度原因,还有社会原因。下面,我主要分析社会中产生腐败的原因。”
何家弘没有分析这三类原因中,何为主因,只是笔锋一转,讨论起了“社会习俗中生成腐败的原因”。而社会习俗存的形成与演化,以千百年为尺度,将当今的腐败现象归之于此,无异于说中华文明就是腐败的土壤,反腐无异于堂·吉柯德与风车的斗争。何家弘或许也感到了以此立论之不足,接着又讨论了“社会转型期中生成腐败的原因”,其结论是:“信仰缺失”、“道德下滑”、“私欲膨胀”、“行为失范”。至于“社会转型期”为何会出现这些问题,则语焉不详。在此基础上,就给出了反腐方略的建议:
“治本之道从思想教育转向法律规制。如果说腐败的大官是“老虎”,腐败的小官是“苍蝇”,那么各类民营企事业组织中的行贿受贿者就像是“蟑螂”。中国查办腐败犯罪的重心应该逐渐从“打老虎”转向“拍苍蝇”再转向“灭蟑螂”。”
中医治病,首先关注的,是致病的内因。无论细菌还是病毒,在中医看来都是外因,同样的外因条件,有人得病、有人不病,原因何在?“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在腐败问题上,“老虎”、“苍蝇”、“蟑螂”,扮演了细菌与病毒的角色,恰如一间房子,垃圾遍地,污秽不堪,无论如何“拍苍蝇”、“灭蟑螂”,“苍蝇”、“蟑螂”都会源源不断地再生。可见不改变社会上垃圾遍地,污秽不堪的状态,反腐根本无望。
于是问题归结于:社会的“垃圾”与“污秽”是什么?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近几十年来,腐败呈爆炸性膨胀。理解其原因,才能找到腐败的根源。对此,何家弘的答案是:“信仰缺失”、“道德下滑”、“私欲膨胀”、“行为失范”。
对“信仰缺失”,何文认为:“无可否认,当下中国人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就是信仰缺失。曾经占统治地位的共产主义信仰已经黯然失色,而复苏或外来的宗教信仰也难成大道。虽然在我们的身边能够看到许多自称信仰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人,但其中纯洁的信仰者恐怕为数不多。一些佛教圣地的过度商业化就是例证。”
何文没有分析“共产主义信仰”为何“黯然失色”。为何“一些佛教圣地过度商业化”。当精英们抛弃了共产主义,让王cj们盘踞在中共中央党校中,让新自由主义教条误导某些政策,在事实上由资本利润极大化原则配置社会资源时,整个社会就不可避免地商业化了。一个商业化的社会,其主导信仰必然是商业化的。在这样的社会中,交易是最正常、最合理的社会关系。中国社会的主要资源是权、钱、色、名,(民谚云:“名权色利四堵墙”),于是四者间的交易日渐兴盛,直闹得天怒人怨,被称之为腐败。
在“共产主义信仰黯然失色”的几十年里,历史展现出其辩证逻辑。越来越多的人怀念毛泽东,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正在扫开精英集团布下的迷雾。一批坚持共产主义信仰的社区(如南街村、华西村等上千个社区),正引起越来越多人们的关注。即使在高度商业化的佛教内,也出现了抵制商业化的动向。
对“道德下滑”,何文认为:“诚然,过去流行的‘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说法确实有些虚高,但是曾被国人所不齿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主张却已经堂而皇之地被人宣扬,甚至出现‘笑贫不笑娼’的大众心态”。何却回避了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一个商业化的社会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是价值取向,而是社会现实。当年的劳模、标兵沦为社会弱势群体就是明证。在这样的社会中,有钱才是英雄,至于钱从何来,“英雄不问出处”,所以“笑贫不笑娼”必然成为“大众心态”。
对“私欲膨胀”,何文认为:“巨大的贫富差距导致人们的心理不平衡,也刺激了人们的私欲。于是,一些人在私欲的驱动下,就去寻找不当乃至非法的致富路径,包括运用手中掌控的权力去‘寻租’。从这个意义上讲,贪官就是膨胀的私欲所催生出来的怪胎。”历史事实、统计数据和逻辑分析都确凿证实:在一个以资本利润极大化为原则配置社会资源的社会中,两极分化不可避免。由此,何文的论述相当于将腐败归因于资本利润极大化。
当然,逻辑上还有另一个可能,何家弘认为:面对“巨大的贫富差距”,人们尤其是官员应当保持“心理平衡”。这不是什么天方夜谈,哈耶克早就主张:“财富控制权利”,在这样的社会中,掌权的官员不过是富豪们的看家狗,岂能觊觎富豪的财产?问题在于,中国有几千年官本位传统,毛泽东时代的意识形态加平均主义加政治高压,尚且难于控制官僚的私欲。抛弃了共产主义、分化了社会、放松了对官员的监督,使之“再也不用看群众的脸色了”,指望官僚们能自动抑制私欲,老老实实地去给富豪们当看家狗,岂非梦呓?
对“行为失范”,何文集中讨论了性道德。其实性道德问题是“道德下滑”的一个方面,将其单独提出来,与“道德下滑”并列,反映了论者逻辑上的混乱。
综上,何文分析腐败原因,只及表面现象。而九十年代以来,腐败爆炸性膨胀的根源,在于大批官员放弃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走上了放纵资本利润极大化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有钱不赚王八蛋”,只要有钱,什么乌龟王八蛋都可以人模狗样地出入于厅堂之上。看看媒体、电视、电影,甚至高等学府、人大、政协,看看那些落网的贪官,还不明白吗?
这样的分析深度,决定了其政策建议是:“治本之道从思想教育转向法律规制”。既然走上了资本利润极大化的道路,“思想教育”就无从谈起。在“财富控制权利”的社会中,只好“以法治国”。然而谁来立法?靠谁执法?却没了下文。靠新自由主义官员?靠富豪?他们的暴富离不开官商勾结,限制腐败不是要限制他们自己?靠平民百姓?官僚、富豪们敢吗?
作为能在《法学评论》上发文的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何家弘指望“以法治国”是可以理解的。但别忘了,几千年前的老子就发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他观察到的历史事实是:“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或许何家弘还可以加上一句:“失礼而后法。”
原标题:评何家弘《中国腐败犯罪的原因分析》
来源于红歌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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