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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共用一个管理平台,患者需实名注册,医师需执业三年以上
每次看病都上医院?太!麻!烦!你是否想过换一种看病方式——作为一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当想要对自己的病情进行诊疗咨询、网络预诊、健康管理,你打开电脑,点击鼠标,轻松完成所有目标?现在,让我告诉你,这一天已经近在咫尺。
近日,四川省卫计委出台《关于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托“健康四川”构建全省统一的家庭远程医疗平台,探索并试点家庭网络医疗服务。目前,华西医院、省医院已启动试点工作,9月底可望开通试运行。
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远程医疗新模式,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线下:疾病首诊在医疗机构完成;线上:诊疗咨询、网络预诊、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通过互联网完成。按照计划,试点将先期由省、市级大型综合医院开展,逐步向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扩展,并优先选择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种为突破口开展试点。
为确保家庭网络医疗安全有效,我省成立了四川省家庭远程医疗管理指导中心,负责统一建设全省CA认证中心,对全省医疗机构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试点申请进行审核。并分别设立四川省家庭远程医疗华西中心和省医院中心,为全省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试点提供技术指导。
对参与试点的医疗机构和人员,我省提出了严格条件: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应具有与所开展家庭远程医疗相适应的诊疗科目及相应的人员、技术、设备、设施条件;医疗人员应是注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且执业满3年的医师,且经四川省家庭远程医疗医学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家庭远程医疗服务。开展家庭远程医疗的医疗机构应在四川省家庭远程医疗管理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我省同时规定,申请家庭远程医疗的患者必须进行网络实名制注册,注册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及扫描件、医保卡号及扫描件、健康卡号或健康档案号等。家庭远程医疗实行患者知情同意,执业医师应向患者告知家庭远程医疗的空间与技术局限性、提供虚假病情描述带来的风险以及病情发生变化时及时到有关线下医院就诊的途径等。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底前,21个市(州)将各选择1所大型公立综合医院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试点,明年逐步扩大试点单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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